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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设计指引(试行)的通知
( 刊登时间:2024-10-31,信息来源: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键字:“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 )

粤建市〔2024〕160号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深圳、佛山、惠州、东莞市交通运输局,广州、深圳、汕头、佛山、东莞、湛江、茂名市水务局,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城市规划和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稳步推进超大特大城市“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24号)等文件要求,指导全省相关城市“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设计,我厅组织编制了《广东省“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设计指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参考执行。

  附件:广东省“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设计指引(试行)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