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的商品房在试用期间出现(楼板开裂、外墙渗水、卫生间厨房漏水等)质量问题,由谁负责处理?
( 刊登时间:2023-01-29,信息来源:转载,关键字:质量问题 )

    答:根据建设部《关于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建质[2004]18号)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含开发企业,下同)是住宅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者,对建设的住宅工程的质量全面负责。保修期内发生住宅工程质量问题的,由开发企业负责查明责任,并组织有关责任方解决质量问题。暂时无法落实责任的,开发企业也应该先行解决,待质量问题的原因查明后由责任方承担费用。
    当用户与开发企业对住宅工程的质量问题存在较大争议时,可按照有关程序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质量鉴定机构进行检测鉴定
    关于住宅工程出现质量问题时的赔偿问题,住户可先依据《购房合同》的条文与开发商协商解决,双方意见不一时可通过法律程序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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