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处作业能否使用“三点式”安全带?
( 刊登时间:2026-04-24,信息来源:转载,关键字:高处作业 )

答:1.根据《高处作业分级》(GB/T3608-2025)定义规定“高处作业指在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2米以上的高度,且存在发生坠落可能的作业”;2.根据《坠落防护安全带》(GB6095-2021)的规定:“5.3.3.2坠落悬挂用系带应为全身式系带”,即全身式安全带;3.根据《坠落防护装备的选择、使用和维护》(GB23468-2025),适用于高处作业中使用的安全带坠落防护装备,4.3.1.1规定"在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0m及2.0m以上、有发生坠落危险的场所作业,对个人进行坠落防护时,应选择坠落悬挂用安全带或区域限制用安全带”。综上规定,日常高处作业时应采用“全身式五点安全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