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建筑的保修时间有什么规定?
( 刊登时间:2021-01-26,信息来源:茂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键字:房屋建筑保修 )

答: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在正常视同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设的地基基础工程的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或外墙面的防渗透,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与装修工程,为2年;
5.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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