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单位及质量、安全管理人员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扣满多少分会受到处理?
( 刊登时间:2021-02-08,信息来源:茂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键字:质量安全 )

答:1、在一个扣分周期(即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单位所承建的任一项目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被记达到60分的,或该单位在省内所有被记分项目平均记分值达到40分的,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或其委托的主管部门约谈单位负责人;被记满80分或该单位所有被记分项目平均记分值达到50分以上的,列为重点监管对象。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在政务网站或省、市级新闻媒体平台公示其单位名称、工程名称及其记分情况,并对其资质条件、安全生产条件、质量安全管理状况等组织调查,依据调查情况依法处理。
2、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被记达到40分的,由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质安监机构对其进行约谈;被记满50分的,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企业主要负责人在任一项目的一个记分周期内被记达到40分或在所属项目的平均记分值达到30分以上的,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或其委托的主管部门进行约谈;记分周期内被记满50分的或在所属项目的平均记分值达到40分以上的,列为重点监管对象省住房城建设厅在政务网站或省,市级新闻媒体平台公示其姓名、单位名称、工程名称及其记分情况。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执业资格、从业条件、履职情况等组织调查,依据调査情况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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