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禁止使用不合格的电气设备和安全网等施工安全防护用具?
( 刊登时间:2021-11-02,信息来源:茂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键字:施工安全 )

答: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3号)、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技术监督局《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使用监督管理规定》(建建字[1998]164号)及建设部公告第65号《建设部关于发布建设事业“十一五”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的公告》等文件要求,我局茂建字[2007]135号也明确了禁止使用的时间,电视台、报纸等媒体也作了宣传。经过三年多的努力,目前我市使用的电器设备和安全网绝大部分均属合格产品,基本能确保施工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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