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禁止使用自制简易的或用摩擦式卷构机驱动的钢丝绳式物料提升机?
( 刊登时间:2022-01-30,信息来源:转载,关键字:提升机 )

    答:根据省建设厅《关于建立全省建筑施工起重机械登记管理制度的通知》(粤建安字[2007]88号)要求,从2007年11月1日起实行初始登记制度,初始登记必须提供产品出厂合格证,自制的钢井架物料提升机是属于无产品合格证的自制品,存在较多的安全隐患,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3号)、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技术监督局《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使用监督管理规定》(建建字[1998]164号)及建设部公告第65号《建设部关于发布建设事业“十一五”推厂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的公告》等文件要求,自制简易的或用摩擦式卷构机驱动的钢丝绳式物料提升机不能再在工地现场使用。我局茂建字[2007]135号文也明确了禁止使用的时间,电视台、报纸等媒体也作了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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