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可否开展防雷检测业务?出具的检测报告可否作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资料?
( 刊登时间:2022-01-30,信息来源:茂名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关键字:防雷检测 )

一、茂名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依法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在资质证书能力范围内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包括防雷检测)工作,不存在“没有检测资质情况下开展防雷检测业务”的情况。

1、建设部令第141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并负责制定检测机构资质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并负责检测机构的资质审批。”明确规定了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资质审批。

2、国家标准GB 50618-2011《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检测技术管理规范》第3.0.2条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应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的资质证书”。

3、茂名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资质证书能力范围载明其有建筑电气项目(包括接地装置、防雷引下线及接闪器、浪涌保护器等参数)检测,是该站众多检测项目(建筑材料、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建筑给排水等等)之一。

二、茂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无资质开展检测工作持零容忍态度,对无资质或超资质范围的检测行为坚决查处、打击,绝不会默许。

三、茂名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依法取得相应资质,开展检测工作、出具的检测报告,是合法的,能作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资料。无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绝不可以作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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