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我市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轮候计分暂行标准的范围?
( 刊登时间:2023-01-04,信息来源:茂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键字:公共租赁住房 )

答:根据《茂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轮候计分暂行标准》第一条“本标准所称的轮候计分对象是指符合我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住房保障家庭(含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人员家庭和外来务工人员家庭)。”此条内容依据: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茂名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实施方案》的通知(茂府办〔2012〕102号)第二条第二项:合理确定供应对象,公共租赁住房主要保障对象为城镇中等偏下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异地务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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