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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度茂名市区房地产经纪机构续期备案的通知
( 刊登时间:2025-10-30,信息来源:茂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键字:房地产经纪 )

各房地产经纪机构:
    为规范房地产经纪市场秩序,加强行业动态监管,保障交易双方合法权益,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8号)、《广东省房地产管理条例》及《2025年茂名市房地产经纪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现就2025年度全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范围
    凡在茂名市辖区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包括居间、代理、代办等)的机构已经办理备案但备案有效期届满的,均须重新办理续期备案。未完成续期备案的机构,不得继续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
    二、时间
    集中办理期:2025年11月15日至12月20日。
    补办期:2025年12月21日至12月30日(逾期未申请续期备案的,视为自动放弃备案资格)。
    三、内容及材料要求
   (一)机构基本情况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书原件;
    3.经营场所产权证明(租赁证或房产证复印件,租赁期需覆盖备案有效周期);
    4.分支机构需提交总部授权委托书及分支机构备案证明。
   (二)从业人员情况
    1.从业人员实名登记台账(含姓名、身份证复印件、执业资格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2.从业人员劳动合同及从业人员年度培训合格证明。
    四、办理程序
   (一)市行政窗口申报
    机构通过茂名市行政服务窗口东区二楼住建局窗口提交材料。
   (二)现场核验
    对机构经营场所、备案公示、合同文本等进行实地检查,重点核查:
    1.备案证书是否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
    2.从业人员是否佩戴实名工作牌;
    3.是否存在未备案分支机构。
   (三)审核公示
    对续期备案申报材料进行复核,通过的机构名单在官网公示;未通过的,书面告知原因并限期整改。
   (四)换发证书
    公示无异议的机构,换发新年度《茂名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书》;逾期未申请或整改不合格的,注销备案资格。
    五、其他事项
   (一)严禁机构提供虚假材料、伪造证明文件。住建部门将联合市场监管、网信等部门开展抽查,对违规机构依法暂停网签资格、行政处罚,并纳入“黑名单”。
   (二)未办理备案的经纪机构按《关于茂名市市区开展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执行。
    六、联系方式
    茂名市住房建设事务中心房产交易事务部,联系电话:0668-2272742。

茂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0月28日